重庆永辉超市綦江区万达广场分店一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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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号),涉重庆永辉超市綦江区万达广场分店,商家受到行政处罚。
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9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綦江区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紫苕粉”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綦江区万达广场分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该企业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不是经营者造成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商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认真查验并保存供应商资质、进货单、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检验报告等,杜绝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8日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綦江区万达广场分公司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9月1日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綦江区万达广场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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