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滇西雨屏”守护者

龙陵县检察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经常穿梭于大街小巷,行走在山河林田;他们的手机相册里存满了污水、垃圾堆、下水道的照片;空气、土地、河流、食品、药品等词汇常出现在他们的办案日志里……
组建团队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2018年8月,龙陵县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当时,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无经验可学,无规律可循,对于团队来说是一个新的困难和挑战。
“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紧盯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发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这是他们的心声。
2019年,他们办理了龙川江非法网箱养殖一案,督促拆除了网箱9350平方米,禁养鱼类63.953万公斤,使龙川江龙陵段水质从劣Ⅴ类水体迅速恢复到Ⅲ类水体规划标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起案件的办理,给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带来不小的“冲击”,也让他们更加坚定了追寻公益的脚步。
创立品牌
两案入选“两高”典型案例
龙陵县地理地貌主体总结起来就是“两江夹一山”,印度洋暖湿气流运动到龙陵县西面迎风坡受到阻挡形成降雨,导致龙陵全年降雨丰富,故龙陵有“滇西雨屏”之称,特殊地理气候孕育了龙陵县独特的自然环境,生物资源极为丰富。
2021年,该县检察院创立“滇西雨屏·公益检察”办案品牌,该团队致力保护“两江一山”生态环境,坚决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对龙陵县“两江一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监督工作。开辟怒江流域龙陵段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办理的“怒江流域特有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案”入选2021年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办理的“外来物种红火蚁阻截防控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3年最高法发布十大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能动履职
全方位开展监督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一道道“检察蓝”在田间地头穿梭,见证和参与着每个乡村的变化。该县检察院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不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大农村生产生活面源污染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推进全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实现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规范处置率100%。
针对龙陵县城西山坡公园烈士纪念设施、惠通桥遗址、松山战役遗址保护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工作。促成惠通桥遗址顺利通过国务院评查审核,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助力松山战役遗址顺利被评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该县检察院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7件,他们通过办案,督促收回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共9249万余元,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3宗。
2022年办理的“督促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省人民检察院“国土国财”领域专项监督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让公益诉讼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永恒坚守,为人民的美好生活筑起坚强的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廖玉波
(云南法制报)